2026年3月,福建省科学技术厅修订印发《福建省科技创新平台建设与管理办法》(闽科规〔2026〕4号),自2026年5月1日起正式施行。办法涵盖省级重点实验室、省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省级新型研发机构、省级科技企业孵化器等各类科技创新平台的全生命周期管理。
办法重点支持产学研协同创新的平台建设模式。鼓励高校、科研院所与企业联合共建科技创新平台,联合共建平台在申报评审中给予优先支持。平台建设期一般为3年,省科技厅对平台实施年度考核与定期评估,考核优秀的平台给予运行经费补助。
办法明确,平台应建立开放共享机制,大型科研仪器设备按规定面向社会开放共享。福州市自2026年7月起推进市级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产学研创新平台同步纳入统一管理序列。星创天地科技服务集团高新技术产业研究院可协助合作单位申报各类科技创新平台。